2015年6月12日,由財政部、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關于印發《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增值稅優惠目錄》的通知(財稅【2015】78號) (以下簡稱78號文),引起行業熱議。其中作為“資源綜合利用勞務”的污水處理由原來免征增值稅改為按70%比例退稅:再生水產品按50%比例退稅。
豫公網安備 41072102000320號